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特别提醒乙方:签订本合同前,请详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合同条款和有关规章制度内容。
乙方郑重声明: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与其他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乙方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身份和学历等有关证明材料真实;甲方已向本人详细介绍了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就本合同条款作了说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和理解本合同条款内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遵循甲方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签订以下第(一)种类型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天。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 台州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的管理、生产经营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技能、工作业绩或身体状况等因素,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
三、试用期
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已知悉规章制度或其他文件规定的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 按甲方要求提交真实的入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材料;
2. 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3. 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4. 未通缉在案或者未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无违法、犯罪情况;
5. 未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与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事实;
6. 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 天,迟到、早退不得超过 次,不得有任何旷工情形;
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要求的,均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和甲方实际经营需要,乙方执行以下第 项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2. 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或休息时间视所承担的工作性质与要求进行安排,按规定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安排,按规定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第八条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第九条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文明条款和职业道德。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报酬计算方式。
1. 计件工资:在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按照下列计件单价计算(单位:元/件):
。若市场萧条或甲方出现亏损或出现其他生产经营异常情况,可酌情降低上述计件单价标准。乙方应达到甲方制定的计件定额标准: 。
2. 按月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乙方正常提供劳动情况下,甲方核定乙方每月薪酬标准为: 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以及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甲方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岗位、乙方出勤等情况对上述工资予以调高或降低。乙方的加班工资按照上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津贴、补贴、补偿金、奖金、考核工资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内。
第十四条 乙方实际收入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在计发乙方劳动报酬时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甲方于每月 日左右以法定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假日后发放。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工伤待遇和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乙方下列情形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以上的;
(2)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3)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4)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达三次的;
(5)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一年内累计旷工 日及以上或连续旷工 日及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次及以上的;
(7)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8)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3.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甲方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好工作交接。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提供甲方认为不宜外泄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文档和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解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制定的下述各项规章制度或合同、协议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有约束力。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员工手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名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